曾荣获2003年——2005年两个学年度“三好学生”,2005年——2006年两个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连续两次获得三等奖学金。李立华在16岁时,被社区评为十佳文明新风带头人。
2002年2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李立华通过华商晨报组织的“爱心之旅”活动,结识了康平县北四家子乡一个五年级的贫困女孩——蔡佳,当时蔡佳家境贫寒,和父亲居住在一间生存着蜘蛛和七星瓢虫的破旧土房内,她学习成绩优异。面对家中父母病重,无劳动能力,正在中学读书的蔡佳由于资金问题面临辍学,李立华便下定决心要帮助她,而李立华当时家中生活条件并不好,但她决定用自己的零用钱来资助这个面临辍学的孩子。只有15岁的李立华,也是个读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对于一个家境并不富裕的孩子来说,有多余的零用钱是不可能的。为了资助蔡佳,他只能从每天的午餐费中省出2元钱,积攒起来给蔡佳寄去,当时李立华每天的伙食费只有4元钱。从此,蔡佳便能每月收到李立华寄去的20元钱,在这种条件下,李立华坚持了5年,每年大约资助二百元左右。2007年李立华正式毕业后,留任于辽宁省人民医院工作,资助蔡佳的钱也由原来的每年200多元提升到400-800元不等,而且还增加了一些物质方面的资助,至今已经资助七年多。李立华还结识了其
他的一些贫困学生,共计4人。2006年1月3日由沈阳市妇联组织的“爱心大集” 活动中,与新民市的一位低保家庭结成帮扶对子。
2006年10月,她正式加入社区义工队伍,在社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沈阳世园会的开幕时参加了在大西街道团委组织的环保青年自愿者的队伍,她的闪光点无处不在。每逢冬季下雪都最先出现在社区扫雪队伍中,每逢扶贫解困都有她的身影。她利用休息和节假日到社区报到,用所学的知识为社区居民上门测血压、输液,平均每周献工3小时以上,协会党支部书记还鼓励他积极靠近党组织。于是,李立华向社区党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社区把她列为积极分子。2006年,她被义工协会授予“青年爱心大使”荣誉称号,作为爱心先进典型参加了沈河区慈善总会组织的爱心日活动。
李立华积极参加社区关爱女孩基金会的活动,为社区义务宣传,2006年7月24日,社区学校开学,开学典礼中呈现了感人的一幕:关爱女孩基金会第一笔基金受助者——康平贫困女孩蔡佳来到了现场,即向大家汇报了她已考上县重点高中的喜讯又向大家表达了她对社区基金会资助的感谢,开学典礼上关爱女孩基金会又向她赠送了全套词海,
李立华的事迹先后被《辽沈晚报》、《大连晚报》、《时代商报》、《沈阳日报》、《沈阳今报》、沈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沈河区妇联主席鲍向宏、区团委书记等曾到李立华家中慰问。特别得到了前任沈河区委书记、现任沈阳市委常委、沈阳是总工会主席鞠秀礼的高度评价,并亲自作了批示,发出想李立华学习的号召。
2006年沈河区慈善总会成立时,李立华被请到大会现场,受到鞠秀礼书记的接见,市长李英杰让李立华坐到身边,对她的行为给予肯定。
2009年,李立华资助的孩子中,将有一名进入大学。
李立华用她那颗金子般的心,诠释着诚信的真谛。一个在他自己看来最平常的举动,见证了一个一尘不染的灵魂。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公民、平平常常的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尽己所能,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传播文明,展现爱心。这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真实、那么自然。这些真实的写照令人尊敬,让人感动,
在创建文明城市,建立和谐社会,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奉献社会精神的今天,李立华同志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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