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核。沈阳市紧紧围绕培育、践行、融入三个环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一、重在培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自觉追求的主流价值,就必须在培育上下功夫。一是用道德讲堂培育。建立沈阳市级道德讲堂,印发建设标准,普及规范道德讲堂活动,全市基层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共开设道德讲堂1300余个。以“仁、义、诚、敬、孝”五个字为核心,按照学模范、诵经典等六个环节内容,编印《道德讲堂》讲义,发放到各个道德讲堂场所,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效果。二是用公益广告培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系统全面刊载中央文明办统一制作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力挖掘户外电子屏、建筑围挡、手机等新兴媒介资源,传播“24字”内容。沈阳文明网开设专栏持续刊载,并利用网络文明志愿者传播队伍转载公益广告。三是用传统文化培育。广泛开展第六届沈阳全民读书月活动,邀请“二月河”等文化名人讲传统文化、讲修身经典,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大赛,动员全民在背诵经典中,汲取养分,提升自己,增强文化自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贯通。
二、重在践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用而不知”的习惯,就必须在践行上下功夫。一是引导学生践行。 青少年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少年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在小学推出背诵经典活动,把国学经典纳入课堂教育;在初中组织开展写家史、传家风活动,通过续写家史,了解时代变迁,增强爱家爱国情怀,践诺修身齐家平天下的传统文化;在高中为年满十八岁的学生过成人礼,使学生懂得感恩和责任。二是抓住重点节庆践行。利用重大活动、重点节庆叫响“三个倡导”。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挖掘民俗文化,传播核心价值理念。利用“五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歌咏、朗诵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举办老人集体过寿诞活动、在婚礼中融入道德讲堂元素,把孝善、爱国、敬业、友善的价值观融入到市民日常生活场景中。三是典型引领推动践行。让生活中的凡人义举、好人好事,成为人们传颂的话题和不同文化产品中的重要题材,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通俗化、生动化表达的重要渠道。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月报、季评、年奖的方式,挖掘爱岗敬业、孝老爱亲等典型事迹。上半年全市共上报各类身边好人229人,入选沈阳好人榜50名,入选中国好人榜10人。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孝子评选活动,胡世宗等2个沈阳家庭入选全国百个最美家庭。组织走访慰问各类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积极帮助杨艳艳等身边好人解决实际困难,形成好人有好报、人人学榜样、人人在实践的良好风尚。
三、重在融入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象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就必须在融入上下功夫。一是融入到居民生活场景中。居民小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小区物业直接与居民打交道,也易发生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在小区物业企业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传递友善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落点。沈阳先行先试,对10个小区的物业企业,采取政策扶持、建立制度、完善服务、确立项目等举措,推出标准化服务,形成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文化氛围,在物业企业与居民之间的契约关系中,融入友善的价值内涵,形成共同价值遵循。二是融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主体。把价值观融入文明创建活动,是动员群众自觉践行的有效举措。通过开展孝老敬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传播孝爱理念;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传播节俭意识;通过开展文明礼仪行动,传播友善文化。同时,把诚信建设制度化、创新社会管理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红黑榜”发布等制度,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等多方面入手,完善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证。三是融入到各行各业角色换位体验中。不同行业、职业、岗位、角色的人群对于价值观的理解,对于服务对象的理解或多或少都存有局限性。沈阳从7月初全面启动“假如我是对方”友善传递体验行动,就是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现场体验中,感受彼此应有的舒适度,定位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做人处事原则,从而达到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把培育和践行诚信、敬业、友善的主流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