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基础性道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通过学习奇葆部长的讲话,我们充分认识到,诚信是道德之基,要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必须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才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开展各类诚信活动为基础,协调各方面资源,完善法制环境,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了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通过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个重点领域,深化道德教育,促进社会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连续3年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优质文明诚信服务竞赛”活动,在公共交通、商业服务、公共事业、行政事业等四大类23个窗口行业提出了文明诚信服务标准,提高了全市窗口行业的诚信意识。
沈阳市将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为目标,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完善信用机制,重点加强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推进四个方面诚信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方面将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法院、银行等多部门同向给力,实现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二是构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奖惩机制。由各相关部门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对企业和自然人的失信行为和失信信息进行曝光,实行信用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在办理贷款、担任企业高管、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到约束。
三是建立全方位的诚信教育机制。实行家庭、单位(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机制,通过家庭熏陶、学校教育、单位培训、社会宣传,实现全覆盖的诚信教育,提高广大市民诚信意识,引导市民将诚信作为立德修身的基本要求,培育具有沈阳特色的诚信文化。
四是完善信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各部门信用信息交换,扩大数据征集范围,推动相关部门信用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发挥平台作用,实现由“单一征集”向“征用结合”逐步转型。(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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