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15日22时24分,新民市公安局接110报警:在辽宁省新民市中兴西路104号即老公安局家属楼东墙外胡同,有一男一女被扎伤,二人被送往新民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被扎的女子为吕晶晶,男子为朱思洋。案件发生后,新民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破工作。经过10昼夜的连续奋战,将犯罪嫌疑人吕万朋抓获。
经审讯,吕万朋供述:犯罪嫌疑人吕万朋从新民市中街开始一路尾随被害人吕晶晶至中兴西路104号(即老公安局家属楼东侧胡同),因为该区域为平房区,没有路灯,犯罪嫌疑人决定在此地抢劫。就在吕万朋动手抢劫吕晶晶时,一男子从胡同里出来(该人后被证实是朱思洋),犯罪嫌疑人吕万朋笔录中交代:“……我就过去用双手抢这名女子的包,没有拽下来,这时她双手护住她的包,我继续拽,这时我的脚绊在马路牙子上了,差点摔倒,结果还是没有拽下来。这名女子当时喊了一声“抢劫”,这时候从胡同里出来了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就对我说:“你怎么还抢劫呢”,我没吱声,这名男子就从正后方双手抱住我的上半身,把我向胡同里的方向甩,我脸朝上的被甩倒,当时我右脚鞋被甩掉了,他又把我压住了,用腿跪着压着我的腿,这名女子也过来,我的左手也被这名女子控制住了。当时,那名男子控制我的双肩,但是我的右手还能动,我从右侧裤兜里将事先准备好的刀拿出来,用手把刀库剥掉,我想脱身,就用刀扎了那名男子两、三下,具体几下我记不清了,那名男子当时就倒在地上了,那名男子说:“他身上有刀”,当时很黑,那名女子没有看到我拿刀扎那名男子,所以她还用手压着我的腿,我想起来,我就用刀扎了那名女子一刀扎到她的上半身,我把腿抽出来,然后我就往胡同里朝北跑了……”
吕万朋笔录中还交代:“抢劫杀人的对象是一男一女,我不认识,女的是我要抢劫的目标,男的是在我抢劫这个女的的过程中突然出现的,之前我也没有想到,这两个人的模样没看清,只知道女的个子很矮”。
朱思洋最终被歹徒连扎7刀不幸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