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曲向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2015年9月,沈阳被国家列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二批试点城市。两年多来,沈城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
2月5日,沈阳市食药监局局长曲向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沈阳市食药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有力有效载体,抓实、抓细、抓事,抓具体、抓问题、抓整改,为沈城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对于今年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曲向军表示,沈阳市食药监局将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严格对照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愿望需求,严格对照沈阳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精力,精准发力,推进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政策体系,整治突出问题,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大幅度提升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放心度,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重点做好耕地土壤污染、粮食治理安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及废弃物处置等综合治理,从治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种植养殖过程中的食品质量安全。
加大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力度
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食品GMP等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现全市105家农贸市场内经营户持证率、亮证率100%;推进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批发市场、超市以及学校、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等团体消费单位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并稳定运行。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提升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和机构监管
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加强早夜市及食品流动摊贩专项治理,清理取缔露天烧烤、店外经营、违规流动商贩。开展“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还将通过开展餐厨垃圾收处治理,推动食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尚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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