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已经融入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个人的工作生活,还是城市发展的各项事业,都与精神文明建设分不开。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既要在理论层面上深刻把握其发展规律,也要在工作实践中把文明成果创造性转化为现实动力,才能取得更好实效。
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重点强调文明的精神层面,指人类在思想观念、知识文化、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进步,在与物质文明的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中不断发展。倡导精神文明建设体现了全社会对于文明的价值追求,其中包含了两种视角:一是强调精神文明应当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把文明当作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二是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把文明视为一种独立的精神活动,是人类创造出来并反作用于现实的产物。
不管是哪一种认识,都必须承认文明与现实的关联性,即精神文明建设最终要落于人的具体行动上,只有与时代精神和人民生活相结合,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命力。精神文明建设必须立足实践,立足于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因此必须坚持“两个结合”,坚持守正创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融会贯通,才能凝聚更强大的精神力量,在开拓探索中引领时代。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抽象概念走入具体实践的过程,必须要融入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绝不能“纸上谈兵”,而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既要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自觉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具体行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也要通过人的实践不断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引导民众形成共同的价值趋向和思想根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才能更好凝聚共识,形成合力。